
西紅柿最早生長于南美洲的秘魯和墨西哥,是一種生長在森林里的野生漿果。因為色彩嬌艷,當地人把它當作有毒的果子,視為“狐貍的果實”,稱之為“狼桃”,只用來觀賞,無人敢食,只是把它作為一種觀賞植物來對待。
據記載,十六世紀,英國有位名叫俄羅達拉的公爵在南美洲旅游,很喜歡西紅柿這種觀賞植物,于是如獲至寶一般將之帶回英國,作為愛情的禮物獻給了情人伊麗莎白女王以表達愛意,從此,“愛情果”、“情人果”之名就廣為流傳了。但人們都把西紅柿種在莊園里,并作為象征愛情的禮品贈送給愛人。
過了一代又一代,仍沒有人敢吃西紅柿。到了十七世紀,有一位法國畫家曾多次描繪西紅柿,面對西紅柿這樣美麗可愛而“有毒”的漿果,實在抵擋不住它的誘惑,于是產生了親口嘗一嘗它是什么味道的念頭。他冒著生命危險吃了一個,覺得甜甜的、酸酸的、酸中又有甜。然而,躺到床上等死的他居然沒事,于是 “西紅柿無毒可以吃”的消息迅速傳遍了世界。
從那以后,上億人均安心享受了這位“敢為天下先”的勇士冒死而帶來的口福。到了十八世紀,意大利廚師用西紅柿做成佳肴,色艷、味美,客人贊不絕口。西紅柿終于登上了餐桌。從此,西紅柿博得眾人之愛,被譽為紅色果、金蘋果、紅寶石、愛情果。
花語:敢于嘗試,雖然平凡弱小,但卻富有勇氣,只要有理想和耐心,小小的力量也可變成大大的光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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